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自主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依据《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新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基本要求
(一)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是创新中心的建设主体单位,应为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位,以及部—部、部—省共建高校。
(二)领域方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工作任务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履行等,重点在急需紧缺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以及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遥感与测绘技术、自然资源信息应用服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解决自然资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技术难题。创新中心名称和主要研发方向应具体、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体制机制。创新中心研究基础、团队建设、创新能力等基本条件应符合《办法》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能够落实创新中心运行发展相应的保障条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依托单位与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共建创新中心,建立利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多元化筹措建设运行经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双方应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审核论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主管单位对建设方案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出具推荐函。
二、推荐与报送
1.请有申报意向的中心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平台基地管理科,同时请将word和PDF版发送至kjcjdb@jlu.edu.cn中。
2.由于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部其他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共建高校可分别推荐1家创新中心。如申报中心较多,学校将进行校内评审,根据限项名额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
3.待申报中心确定后,中心需于2021年12月1日后登陆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210.73.59.232:8080/)(账号及密码等待自然资源部再分配),按要求填报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纸质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6日。涉密推荐材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按照保密方式报送。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综合论证及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咨询
学校联系人:
平台基地管理科:马宇鹏
联系电话:0431-85166454
自然资源部联系人:
中国地质科学院:于 涛、李丽霞
联系电话:010-68999451/130
部科技发展司:周 楠
联系电话:010-66557275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王 豫、祁玉亭 010-68965736
附件:
1.
2.
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
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