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亚洲理工学院(AIT)签署的合作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亚洲理工学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详情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4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48个月
3.选派专业:不限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符合《2017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符合《2017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的全日制我校在籍研究生(1981 年 5 月 10 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外方录取通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绩点达到 2.75 分(4 分制)以上,申请时可暂不提交外方录取通知。AIT 申请网址:http://www.ait.ac.th/admissions/forms.html。
4.英语水平达到雅思 6 分,托福 76 分或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CET-4)560 分。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 年5月5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自行与亚洲理工学院联系。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按外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获取正式录取通知书;鼓励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向亚洲理工学院联系并取得录取通知书。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 2017 年 5 月 5—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经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后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须于5月11日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学生办事大厅三号窗口,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glc@jlu.edu.cn。
3.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 AIT 英文申请表;
(2)个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3)学位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士学位证书 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预毕业证明,并在获得正式学位证书后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4)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本科阶段成绩单 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
(5)有效期(两年)内TOFEL、IELTS 或 CET-4 成绩单复印件;
(6)AIT 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暂未取得的,可不附。
(7)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科研计划。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 AIT 推荐合格人选,AIT 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结果。
五、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 8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